各县、区人民政府,各管理区、开发区,市直各相关单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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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《规章制定程序条例》《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》和《河南省政府规章立项工作办法》要求,现就征求2021年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立法计划建议项目范围
关于城乡建设与管理、环境保护、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事项,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认为条件比较成熟、有政府立法需求、需要提请审议的项目,主要包括拟提请市政府审议的市政府规章计划项目和调研项目。
二、报送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要求
选报立法项目要紧密结合市委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,区分轻重缓急,坚持立、改、废、释相结合,加强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,注重立法项目的针对性、及时性、系统性和可操作性,解决信阳发展的关键问题。
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立法工作责任,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立法项目的申报及后续工作。
(一)申报立项单位申报立项前,应当组织开展下列工作:
1.立项调研,分析研究本行业、本领域相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、解决的办法,总结规律;
2.征求有关部门、有关方面的意见,听取系统内部特别是基层的意见和建议;
3.对立法涉及的重要、疑难问题组织专家和有关方面进行论证;
4.对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定的主要制度,应当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;
5.按照政府立法起草工作的有关要求,完成政府立法建议稿及说明等相关材料的拟定工作。
(二)申报立项应当向市司法局报送下列材料:
1.《信阳市政府2021年度立法项目申报表》(电子版可在市司法局网站下载);
2.草案建议稿及说明;
3.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,国内外有借鉴价值的立法资料;
(三)社会公众提出年度立法建议项目的,可以只提出项目名称和立法的主要理由。
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时间截至2021年1月18日,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市司法局行政立法科。
附 件:《信阳市政府2021年度立法项目申报表》
2020年12月17日